费用按水位、码头及箱型区分,公告日期与适用运输日期需要分别记录。

费用与码头水位条件关联
马士基10月13日公布荷兰内河运输低水位附加费更新,适用于进出部分荷兰内陆码头的驳船运输。公告标示生效日期为10月13日,并说明适用于10月6日起执行的相关内陆运输,直至水位恢复正常运营条件。[1]
收费表按码头、箱型及监测点分列。以Hengelo为例,列示的20英尺箱、40英尺箱和45英尺箱分别为25、50和60欧元,关联IJsselkop—Twentekanaal水位条件;其他码头或水位区间不能直接套用这一档。

内河报价需要保留水位假设
编辑分析:低水位会影响驳船装载能力与运输衔接。外贸公司如果只保存一份不含适用条件的内陆运价,很容易在结算时与货代产生口径差异。收费变化也不等于码头全面停运,应按货物所属区段核实。
马士基欧洲内陆服务包括铁路、公路和驳船连接。[2] 当既定驳船方案受影响时,可以比较替代运输,但更换方式是否可行仍取决于舱位、卡车资源及具体交付时间。

将海运和内陆账单分别复核
编辑建议:在询价单中写明实际内陆运输日期、起讫码头、箱型、水位档及附加费是否已含。对跨日期执行的订单,要求服务商说明采用哪一个收费标准,并保留公告版本和确认邮件。
财务核账时按每个集装箱核对费用,不将附加费误作所有欧洲进口的统一收费。运营团队则持续追踪实际提箱和到仓时间;若需要改用公路或铁路,先核算新增搬运、预约和等待费用,再与客户讨论交付调整。
把费用条件传递到客户合同
如果采用含内陆运输的销售条款,业务人员应理解水位附加费由谁承担、何时确认及如何通知客户。对于已经签约的订单,先核对合同对变动费用的约定,再提出追加收费或替代方案。
灵动谷 · 外贸资讯与外贸获客外贸工具平台 WWW.AiLDG.CN
在报价有效期内也保留复核节点,不把水位正常化日期自行设为某个固定日。只有承运人发布更新或确认适用条件改变后,再调整内部成本表和后续报价。
常见问题
所有荷兰内陆运输收费相同吗?
不是,公告按码头、箱型和对应水位条件列出不同档位。
要特别记录哪个日期?
同时记录公告日期、适用运输日期与本票货物实际执行内陆运输的日期。